论坛规则及相关规定(2009年12月8日修订) 旅游论坛规则 一、总则 ★ 旅游论坛是隶属于广西旅游局DMS系统网站群的一个以交流旅游心得体会为主题的网络社区。旅游论坛不涉及其他与旅游休闲无关的话题,敬请各位网友谅解。 ★ 会员参与本论坛讨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。 ★ 会员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。 二、旅游论坛禁止如下内容: ★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; ★ 宣扬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邪教的言论; ★ 宣扬暴力、迷信、色情淫秽、恐怖血腥的言论; ★ 教唆犯罪的言论、技术资料; ★ 侮辱、中伤、恐吓他人的言论; ★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; ★ 未经同意张贴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及QQ/MSN群信息; ★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与旅游休闲无关的内容; ★ 其他影响本论坛氛围及交流秩序的内容。 任何会员一经发现在旅游论坛发表上述言论的,除删除帖子、取消会员资格外,我们将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执法机关的调查。上述规则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,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准。 三、以下行为属于违例: ★ 发表内容与该讨论区主题不符,讨论区主题请参阅相关讨论区简介; ★ 同一内容同时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(重复发贴); ★ 在技术类讨论区讨论盗版软件、注册码、软件破解; ★ 纯属灌水(比如up,ding,顶等空乏的内容); ★ 重复注册; ★ 以悄悄话或其它形式张贴与本站无关的内容; ★ 其他违反特定讨论区规则的行为; 凡属违例行为,管理员或版主有权编辑、转移、锁定甚至删除帖子,并视情节轻重扣除个人积分,以示警告。屡屡违规或情节特别严重者,管理员将注销其注册名甚至阻止其登录IP。 四、关于注册 ★ 旅游论坛的注册是免费的,注册过程非常简便。 ★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: 1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称谓、真实姓名、字号、艺名、笔名; 2、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、组织的名称; 3、其他网友之名相近、相仿的名字; 4、不文明、不健康之名字; 5、易产生歧义、引起他人误解或影响浏览之名字; 6、图形符号名字; ★ 请提供有效的Email地址。如果您不想公开您的Email地址,可于注册后在个人属性中选择不公开。 ★ 注册密码由会员自己保存,万一遗忘,可通过论坛密码提醒功能获取。如果您提供的Email地址无效,或者论坛密码提醒功能无法向您提供的Email地址发送您的个人信息,请联系[email]管理员webmaster@gxta.gov.cn,切勿重复注册。 五、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广西旅游局DMS系统网站群,未尽事宜将逐渐补充。 六、本规则为论坛规则,论坛下属讨论区的规则如有和本规则相冲突的,以本规则为准。 补充规则: 本规则与广西旅游局DMS系统其他规则同时生效。 本规则尽管针对旅游论坛制定,但本规则同时也是会员在广西旅游局DMS系统网站群上的基本规则,请会员严格遵守。 一、有关会员签名 1、签名内容不得使用任何超链接、图片、包含HTML代码的内容; 2、签名内容限制在四行、200字以内; 3、签名内容不得加入任何背景颜色,文字颜色、大小保持与论坛一致; 4、签名内容不得出现论坛规则禁止的内容。 二、有关会员头像 1、会员头像的大小限制为100K(128x128); 2、会员头像的内容不得出现论坛规则禁止的内容。 三、本规则自2009年12月8日生效。 广西旅游局DMS系统网站群 2005年3月26日 2009年12月8日修订